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31号
建议答复的函
金跃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雨胜村村中塘子边道路硬化》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雨胜村目前村集体经济薄弱,烤烟是我们农民的经济支柱。村中间有个塘子,塘子大、容量也大,能装几千方水,每年到春耕生产时就靠这个塘子里面的水拉去浇水栽烟。塘子周边已绿化,但周边有一段400米左右的路已修成土夹石路面了,一到拉水时还是非常难走,路面压成坑坑洼洼,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雨胜村村中塘子边道路硬化的建议,镇政府高度重视,指定部门负责,由部门与村委会进行对接,形成意见和建议。将该项目列入2024年镇项目库,与上级单位对接,争取资金,待上级单位批准实施后,我镇将立即组织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长湖镇将加强政策对接,推进该项目立项目申报。二是争取项目资金,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方局东,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