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6号
建议答复的函
黄树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长湖湿地公园门口到长湖岔口亮化建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湖镇维则村是石林县2021年22个乡村振兴重点村之一,也是7个红色村之一,同时也是东部红色旅游线路的中轴点,并具有悠久的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历史和遗址。近年来随着红色旅游的不断兴起,来维则村旅游的人员也在不断增加,但因从长湖湿地公园门口到长湖岔口没有安装路灯,严重影响了维则村乃至长湖镇的旅游形象。所以需新增太阳能路灯约100盏,资金约30万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长湖湿地公园门口到长湖岔口亮化建设的建议,镇政府高度重视,指定部门负责,由部门与村委会进行对接,形成意见和建议。将该项目列入2024年镇项目库,与上级单位对接,争取资金,待上级单位批准实施后,我镇将立即组织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长湖镇将加强政策对接,推进我镇路灯亮化工程。二是争取项目资金,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方局东,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