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4号
建议答复的函
何燕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三台山村亮化工程》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台山村现有住户45户,未进行过任何亮化工程,村内无一盏太阳能路灯,为方便村民夜间出行和保障村民安全,安装太阳能路灯35盏。该项目资金预算18万元。项目实施后将方便村民夜间出行和保障村民安全。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三台山村亮化工程建设的建议,镇政府高度重视,指定部门负责,由部门与村委会进行对接,形成意见和建议。将该项目列入2024年镇项目库,与上级单位对接,争取资金,待上级单位批准实施后,我镇将立即组织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一是长湖镇将加强政策对接,推进我镇路灯亮化工程。二是争取项目资金,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方局东,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