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12-1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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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130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国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上寨村民小组施建老年休闲文化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镇党委、镇政府到该村调研,讨论决定,开展了以下工作:
1.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做好普拉河村委会上寨村民小组老年休闲文化设施的建议办理工作。
2.发挥镇政府主体责任,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争取资金尽快实施。
感谢您对圭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毕祥,0871—67731008)
圭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