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88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88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树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乡镇(街道)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是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途径。石林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自2023年全县乡镇(街道)赋权工作以来,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力度,通过理清执法权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执法监督工作。
一、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县委编办不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加快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按乡镇(街道)统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人员,综合配置工作力量, 赋予乡镇(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由乡镇(街道)根据需要,人员可安排在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合适的工作岗位,破除编制类别、人员身份等方面的障碍,足额配齐执法队伍人员。二是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不符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全面落实网上资格考试制度,通过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至2024年8月20日,全县7个乡镇(街道)持行政执法证人员共计168人,为乡镇(街道)合理调配执法人员提供了保障。三是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四是结合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要求,通过“线上”和“线下”、集中学习和单位自主等多种方式,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全面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法治能力、业务能力。2024年上半年已严格按照行政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少于60学时的工作要求,完成包含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在内的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同时,结合培训工作重点,分别于5月12日、5月30日、6月25日组织包含7各乡镇(街道)在内的全县各执法单位分管领导、法治审核人员及执法骨干,参加司法部和市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7月18日,县司法局结合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分管领导及执法骨干35人开展执法业务培训;8月22日,为促进全县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县司法局开展了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轮训对象包含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分管领导以及机构改革后划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全体人员。通过开展以上培训工作,进一步夯实了行政执法人员理论基础知识,提升了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二、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
一是结合乡镇(街道)赋权工作,于2023年11月完成了7个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实现了“一乡镇(街道)一清单”,为下一步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此外,根据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推进实际,结合《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乡镇(街道)部分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对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二是协调赋权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并按照全市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要求,结合职能会同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局完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摸底。
三、加强部门联动会商,助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
一是根据石林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省、市、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切实加强乡镇(街道)与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协作联动配合,在各乡镇(街道)与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石林彝族自治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经两轮意见征求并修改完善后,及时印发到各乡镇(街道)和涉及赋权事项的10家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二是按照《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清单》中“15.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各司法所协助县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加强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为促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强有力的重要保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溢容,0871-67788696)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