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阜街道办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31号建议答复的函
鹿阜街道办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3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文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乐台旧社区民族团结广场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李文龙代表,你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大乐台旧社区民族团结广场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提的很好。大乐台旧社区民族团结广场按照石政复〔2023〕13号文件,下达中央衔接资金40万元,主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阵地建设400平方米,建设党建+民族团结长廊及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于2023年6月29日组织实施,2023年8月5日完工,总投资46.5万元,缺口资金6.5万元。
经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2024年第三次(扩大)会议研究同意,下达专项资金5万元,由鹿阜街道办组织实施。2024年6月30日,鹿阜街道2024年第14次党政班子会议同意支付5万元至大乐台旧社区民族团结广场建设缺口资金,该项目由乡村振兴办组织实施,工程采取直接发包方式实施。
下步,由乡村振兴办加快办理,尽快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周边群众创造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鹿阜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潘乔宾 0871-67796549)
鹿阜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