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阜街道办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12-0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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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阜街道办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文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昌乐居民小组生活垃圾清运、垃圾箱配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大昌乐居民小组生活垃圾清运由街道办牵头,召集住建局垃圾处置中心、大乐台旧社区及大昌乐居民小组协商,共同达成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并签订了清运合同,目前大昌乐居民小组的生活垃圾已正常清运。
2、垃圾箱由街道办协商从已签订的垃圾箱制造方暂时借用,并抽时间到制造厂家付款。
3.垃圾清运费及垃圾箱购买费从居民每人每年收取的垃圾收转运费中支付。
感谢您对鹿阜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熊 英 0871-67796549)
鹿阜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