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国家、省、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县级应对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
(六)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性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石林彝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防震减灾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7)必要时,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履行相关程序,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石林彝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石林彝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石林彝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内设科室
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法规宣教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水旱火灾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委办、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煤矿管理科、政治部、机关党总支(组织人事科)。
三、负责人
普光富(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南路14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71-67796971
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 普光富
领导并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统筹县对县应急局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联系西街口镇、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及新寨村党支部。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殷石平
协助局长抓好全局日常工作,协调局领导之间有关事务。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安委办、办公室、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负责全面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舆情应对、创文(卫)、“7+1”专项行动、疫情防控、国家安全、保密、禁毒、反恐、防邪、信访、财务、后勤保障、政府信息、督办件办理、提案意见办理、质量强县、垃圾分类、公共机构节能、食品安全、局机关党支部、灾害救助、救灾物资保障、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联系圭山镇、圭山镇海邑村委会及中寨村党支部。
党委委员、副局长 槐以东
协助局长抓好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争取上级资金、招商引资、非税收入等工作。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委办)、普查办、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协助殷石平同志分管办公室。
负责应急值守、指挥、调度、自然灾害综合督查巡查考核、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联系大可乡、圭山镇海邑村委会老寨村党支部。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东平
协助局长抓好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争取上级资金、招商引资、非税收入等工作。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法规宣教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法治建设、政务公开、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科普、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药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联系鹿阜街道、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下部龙村党支部。
副局长 段建华
协助局长抓好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争取上级资金、招商引资、非税收入等工作。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安全生产基础科、水旱火灾救援管理科。
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协调指导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扑救和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完成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联系长湖镇、鹿阜街道办小乐台旧村委会、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及暮山村党支部。
党委委员、 政治部主任 杨永珍
协助局长抓好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争取上级资金、招商引资等工作。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协助局长普光富同志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党委信息、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妇委会、共青团、老干部、机关工会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联系板桥街道、圭山镇海邑村委会下海子村党支部。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虎林平
协助局长抓好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争取上级资金、招商引资、非税收入等工作。
兼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矿管理科。
负责全县矿山生产安全工作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联系石林街道、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上寨村党支部。
领导班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配合协作。工作协作关系为:
普光富——刘东平——杨永珍——虎林平;
殷石平——槐以东——段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