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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410-91903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29 15:37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制2024年 “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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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制2024年 “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15:3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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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制2024年

“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方案》(石司发〔2024〕5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石林彝族自治县 2024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标》,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将“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

(一)普法责任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石发〔20225号)精神,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石林县农业局”普法工作规划》;按照规划,结合2024年县司法局及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石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农业农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由局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和相关材料,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使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本部门普法情况

1.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在20243152024418组织了集中学习活动,同时要求局属各部门和支部组织全体职工和党员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和网上在线学法等形式,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活动,使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和农业相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

2.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石治县〔2024〕1号)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个性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石林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按照清单,组织局属各部门加强组织学习,并监管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三下乡”活动、农资打假活动、科技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平安石林建设宣传活动、“6•26禁毒日”、“10.26云南禁毒日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律宣传日(周、月)为契机,结合我局执法主体,以法律咨询、发放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效增强法治宣传的适用性和实效性。

3.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法治学习培训2次,请法律顾问单位为全干部职工宣讲相关法律常识,要求干部职工利用各类学法平台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设置了农业农村局法治文化宣传栏并适时动态更新,积极利用“两微一端”刊载普法宣传内容,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面向社会公众普法情况

1.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以案释法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按照县普法办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普法办〔2016〕3号)要求,每年都根据县普法办的工作安排,从农业行政执法案件中选送部分案例作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上报县普法办选用。同时,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积极发挥“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典型示范、案例指导作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2.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结合农业行政执法,组织行政执法专业站所,深入全县农贸市场、涉农企业和部分学校开展以宣传相关农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二是积极参与县级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三是制作广大农户、种养殖户及农资经营者通俗易懂的种子购买明白卡、红火蚁防治措施等宣传材料2500余分;四是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云小普”石林县普法志愿服务队,截止目前,共组织、参与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农资经营户、涉农企业合法经营的自觉性,强化了广大农民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二、2024年普法责任制履职工作经验做法

(一)紧抓活动契机,注重宣传教育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制作环保袋、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进行法律法规咨询等多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截至目前,累计组织、参与宣传活动16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6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宣传单2500余份。

(二)强化内部学法

学习内容涵盖与三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关注党内法规、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内容应与时俱进,及时反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内部法律知识学习、案例分析等活动,增强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拓展普法渠道

利用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石林三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执法案例等内容,扩大普法覆盖面,在三农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普法信息。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等活动,面对面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林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拓展普法渠道,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提高普法的针对性。

(三)加强与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的沟通协调,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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