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开展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度业务培训暨绩效考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石林彝族自治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强化对全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促进各级传承人积极开展传习活动,提高责任意识和10月16日-18日,石林县文旅局于10月16日至18日深入7个乡镇(街道)开展全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业务培训及绩效考核工作。
通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石林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管理办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法律法规,为传承人讲解传承人的权利义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乡村振兴的意义等,旨在提高传承人责任意识,激发传承人奉献精神,传承、弘扬、发展石林县优秀的文化遗产。
业务培训结束后,考核组对传承人进行现场考核。由传承人向考核组介绍带徒基本情况、本年度开展传承实践活动情况,并带徒弟进行现场才艺展示,最后考核组依据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并与各级传承人签订《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目标责任书》。
石林县现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98 位,其中国家级3位,省级传承人13位,市级传承人39位,县级传承人143 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包括民间文学、传统礼仪、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多项。
传承人业务培训,通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石林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管理办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法律法规,为传承人讲解传承人的权利义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乡村振兴的意义等,旨在提高传承人责任意识,激发传承人奉献精神,传承、弘扬、发展石林县优秀的文化遗产。
业务培训结束后,考核组对传承人开展2024年度绩效考核。考核时,先由传承人向考核组介绍带徒基本情况、本年度开展传承实践活动情况,并由传承人所带徒弟进行现场才艺展示,而后考核组依据考核评分细则,对各级非遗传承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最后与各级传承人签订《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目标责任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各个民族和地区的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助于增强文化自信,提高文化软实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各项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者,他们通过活态传承的方式实现其历史认识价值和意义,因此传承人在传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石林县历年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发展、培养和管理都十分重视,通过对传承人的业务培训、指导,为传承人提供实践、展示平台,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必将得到更好的传承和保护,在民族文化发展的长河中大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