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石林县非居民用水户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和用水定额的引导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促进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石林县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调研座谈和走访群众,对《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改,拟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6日,公民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全县各级各单位反馈意见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或电子邮箱报送石林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71-67796009,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381462520@qq.com。
二、信函请寄至石林县水务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龙泉路13号),邮政编码:652200。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石林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管理办法(修订)》和《石林县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