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9点30分在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站小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毕学林(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听证委员:
毕学林(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郭 云(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朱 林(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
王俊杰(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
赵敏宏(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调查确权管理科负责人)
赵 倩(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会计监督科职员)
李 波(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
(三)决策发言人:
李建波(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杨林级(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
昂学英(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五)听证记录人:
郭 磊(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站农艺师)
杨亚萍(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站经济师)
(六)听证代表:
赵建平(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县人大 代表)
黄金瑶(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县 政协委员)
徐立伟(云南滇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
王仕军(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管科负责人)
曾月成(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处长)
林红仙(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工程师)
张 蕊(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科负责人)
李竹仙(鹿阜街道经济发展办农经负责人)
唐志伟(鹿阜街道南门社区书记、主任)
杨云春(鹿阜街道小乐台旧社区书记、主任)
周泽坤(石林街道经济发展办农经负责人)
王桂平(石林街道北小村村委会书记、主任)
沈艳聪(石林街道和摩站村委会和摩站村民小组组长)
韩艳霞(板桥街道经济发展办农经负责人)
韩永云(板桥街道者乌龙村委会书记、主任)
李 洋(长湖镇经济发展办农经负责人)
金元甲(长湖镇乍龙村委会书记、主任)
金志华(长湖镇祖莫村委会祖莫第五村民小组组长)
金梅芳(圭山镇经济发展办农经负责人)
汪红明(圭山镇水补衣村委会书记、主任)
虎 进(西街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高祥云(西街口镇经济发展办农经负责人)
刘得喜(西街口镇威黑村委会书记、主任)
汤 腾(大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艳能(大可乡经济发展办农经负责人)
孟学林(大可乡大可村委会副主任)
赵俞周(大可乡大可村委会大可村民小组组长)
(七)旁听人员:
毕婉蓉(鹿阜街道经济发展办农经工作人员)
张妍皎(石林街道经济发展办农经工作人员)
赵 睿(板桥街道经济发展办农经工作人员)
唐武离(板桥街道小屯村委会龙井沟村民小组组长)
李和亮(圭山镇糯黑村委会大糯黑村民小组组长)
李红明(大可乡大可村委会长麦地村民小组村民)
王兆斌(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站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