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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410-908773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08 09:33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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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08 09:33 浏览次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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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113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提升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内容

内容:石林县城主城区共有200余个小区,早前建设的小区相关功能等不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在建设的小区各物业管理方面功能不断完善,但是却存在以下问题:1.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存在问题,与业主发生矛盾和冲突,容易引起信访冲突,如曾经的天奇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2.部分小区中的一些违规违建等情况,单独由社区进行劝导时,效果不佳,管理难度较大;3.部分新建的小区的一些配套设施不完善,如需要配备的物业管理办公室等方面。

建议1.持续强化物业服务行业指导监督。一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完善优化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制度,突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并及时公开,同时将企业信用评价情况作为分类监管、评先评优、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行业优胜劣汰,确保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持续深化常态检查。为确保质价相符,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日常延伸,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的常态检查,其中对于小区物业中需要配备的功能室进行完善。三是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行业相关人员整体素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组织企业高层、项目经理和消防、房屋维修等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搭建专业团队和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企业。

2.持续推进物业收费信息公开公示。推进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工作,如实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并按照约定或有关规定公示公共水电费分摊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费收益等情况。

3.积极推进住宅小区联合行政执法。面对小区内发生的违章搭建、违法装修、毁坏小区绿化、超价格标准收费等行为,住建部门积极配合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物业管理小区行政执法局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建立物业管理小区违法行为管控机制,实现部门间行政执法、行业监管资源的优势互补,构建快速高效的违法行为处置机制。

二、办理工作情况

(一)王贵代表所提建议,我局全部采纳。

(二)结合提案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管理,有效解决城市居民住宅小区业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小区居民的幸福感,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充分吸取周边县区物业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县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经过多轮征求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村(社区)、业委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的意见建议,召开听证会进行听证,形成《石林彝族自治县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4年1月29日印发施行。

(三)提案涉及的问题,在已出台实施的《石林彝族自治县物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已经进行了明确,如:第六条载明“县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款: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对违法搭建、侵占城镇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对“部分小区中的一些违规违建等情况,单独由社区进行劝导时,效果不佳,管理难度较大”进行了明确。

第十二条载明“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第七款: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对“部分新建的小区的一些配套设施不完善,如需要配备的物业管理办公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规范物业企业准入机制。对石林县住房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招投标备案”和“物业费定价备案”管理,物业收费实行预备案制,预备案期限一年,一年到期根据质价相符及市场竞争情况再进行正式备案。

  (五)在石林政府网发布了侵害群众利益举报热线公告,并且到所有物业服务小区进行了张贴,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小区管理能力建设。一是探索在社区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持续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模式,理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三方共建、共治、共管协调机制。二是规范物业企业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强化物业企业信用评分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迈进,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从服务细节上赢得业主的认可和肯定。

(三)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街道(社区)信息反馈、日常信访投诉办理,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的,依法交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相关信息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

(四)出台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方案提升物业管理质量。我局已经拟定《石林彝族自治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方案》并进入审核发布程序,今后将从物业服务企业贯彻落实相关部门行业标准和工作安排执行情况、服务质量情况、业主满意度及投诉处理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方面,并联合各职能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面考核,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房地产管理所 王玲燕 6778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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