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2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26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琴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中小学县城区和农村教师专业技术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内容
您的建议提出: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在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中,依据上级政策倾斜农村教师,导致城区教师工作热情受挫,而农村教师因门槛较低也削弱了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追求。建议:1.调整县城区域和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有利于城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提高。2.中小学专业技术晋级升档中,以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为主要评价指标,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
二、办理情况
石林县教育体育系统现有教职工2799人,职称晋升工作关乎到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工作成效认可及待遇等切身利益,石林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教师职称晋升工作。
一是石林县严格按照《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199号)文件精神,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
二是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在县级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因受到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数量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先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在乡镇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是根据《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7号)《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云教人〔2017〕29号)《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42号)和《关于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4〕5号)》规定,结合“县管校聘”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四是根据《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199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
三、办理结果
县教育体育局将积极和县人社部门做好沟通,继续完善教育人事制度,搭建公正、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
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毕贵生 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