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34号 提案答复的函
张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点亮”桃源湖公园,打造黑龙河夜游经济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市管理局始终坚持公园姓“公”,公园为“民”理念,将桃源湖公园列为我县首批城市公园开放共享试点,通过亮化工程、节点景观提升等方式,稳步推进桃源湖公园整体景观效果。
一是开展桃园湖公园亮化工程。2023年筹措资金投资3.5万元,在桃源湖公园安装锂电池太阳能灯100盏,灯带460米,点亮夜间的桃源湖。2024年,结合绿美城市建设,邀请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现场勘察,计划对石林县整体绿化进行提升,其中包含桃园湖公园灯光亮化工程,目前正在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开展前期工作申请。
二是加大桃源湖公园基础基础设施建设及景观提升。石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桃园湖公厕排污管道进行改造,服务居民日常生活。与昆明市大观公园管理处双向联动,组织技术人员赴昆明大观公园学习荷花种植技术,并运输精品藕种种植于桃园湖公园上游曲桥周边。目前桃园湖荷花已初具规模,成为市民茶余饭后的打卡点。
三是打造桃园湖经济带。2023年5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开发黑龙河旁闲置地,建成“云之遇”,提供休闲、娱乐、餐饮、观景等服务,弥补了桃园湖、黑龙河片区夜市经济空白。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推进城市公园开放共亨,包装项目,引入民营资本改造桃源湖公园,点亮桃源湖,扮靓桃源湖,更好地服务好石林人民。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四红,0871-67786892)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