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答复的函
孙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林县集团化办学体系下调整初中招生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内容
您的建议提出:优化调整石林县初中招生政策,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在集团校区域内就近招收小学毕业生。西街口中心学校学生划片到石林一中教育集团入学;大可中心学校学生划片到鹿阜中学教育集团入学;圭山镇中心学校和长湖镇中心学校学生划片到石林一中教育集团、民族中学教育集团、鹿阜中学教育集团中任意两所;紫玉中心学校、鹿阜小学、民族小学、巴江小学、鹿阜中学小学部统筹以校划片到三家教育集团;推动鹿阜中学教育集团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向板桥中学、中心学校延伸,形成九年一贯办学的集团化效应。
二、办理情况
为激发办学活力,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4年,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实施初中阶段集团化办学推进教育高优质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按照“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优势互补、捆绑发展”的思路,计划组建3个中学教育集团,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一校一策增挂教育集团学校校牌。集团内对党建、团建、队建等工作和教学科研、教学管理、教师培训等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在人员、经费、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统一的办学模式。
一是加强教育集团党的领导。持续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集团成员校党组织对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重点环节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推进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上取得好成效。
二是完善教育集团管理架构。初中教育集团实行总校长负责制,负责集团的综合管理及统筹协调,探索有效的教育集团办学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办学水平,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各校区保留其法人资格,成员学校加挂集团牌子。各集团组建校务委员会,成员从成员校中产生,校务委员会对集团一般发展性事务进行研究决策,相关运行机制由教育集团章程进行规定。
三是规范教育集团经费使用。实行经费统筹调配,由教育集团规划使用,每年提前做好经费预算安排,严格经费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必须与审计办法配套,接受教体、财务部门的监督。
五是加强教育集团队伍建设。集团内部实行教师合理流动,由集团按照各成员校区学生数、班额设置情况进行聘任,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办理调动手续。集团内各校区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六是统筹教育集团优质资源。充分考虑各成员学校的办学特点和办学实际,尊重各成员学校差异化、个性化发展,推动各校特色多样发展,逐步融入教育集团,实现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教师资源、课程资源共享,促进各成员学校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整体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教育集团由龙头学校领办,向成员学校输出品牌、管理和教育教学资源。
七是完善教育集团评价机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对教育集团办学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引导和促进集团化办学工作可持续发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较差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龙头学校或成员学校资格。对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书记校长、教师和管理人员给予激励。
三、办理结果
石林县集团化办学工作已在积极推进中,招生政策的调整属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事项,有着极为复杂的决策程序和较大的风险隐患,要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宜操之过急。待集团组建并正常运作,得到群众认可后,再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规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环节后研究制定招生区划。之前,可通过转学的方式,调剂集团成员校之间的生源。
相关初中招生政策将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王孝云 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