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变压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内容
您的建议提出:长湖镇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3521.41平米,用电量主要集中于食堂,食堂用电量约80个千瓦,错峰用电约50个千瓦时。幼儿园没有变压器,和长湖镇中心学校共用变压器,平时的教学多媒体用电,食堂用电等负荷较大,导致电压不稳,时不时出现供电不足的现象。建议在在长湖镇中心幼儿园新增一个变压器。
二、办理情况
长湖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期间由于项目资金不到位、疫情影响等原因,经历了多次停、复工,于2022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该项目到位资金共569万元(其中221万于2022年3月代管资金账户撤销时被县财政统筹)。截至目前,该项目共完成投资615.4万元,算上被统筹的221万元,尚有46万元缺口资金需县级配套解决。当前县财政困难,优先保障学校日常运转和教职工工资,新增变压器暂时无法解决,希望您能理解。
三、办理结果
在新增变压器解决前,县教育体育局将协作指导长湖中心小学和幼儿园合理安排厨房电器工作时间,错峰用电,尽力保证学校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同时,县教育体育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早日解决长湖中心幼儿园变压器供电不足问题。
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蕊 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