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金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盖阿乌村委会小学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内容
您的建议提出:阿乌村委会小学就餐师生393人,现只有一个食堂,小学和幼儿园共用餐厅,学生人数不断增多,食堂无法容纳。阿乌小学交通便利,近几年,到阿乌村承包土地、打工的人及随迁子女增多,学校办学条件也不断完善,生源有保障。阿乌小学校现有一块1.13亩的空地,手续齐全,建议建一栋满足学生就餐的食堂。
二、办理情况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力求多举措解决阿乌小学学生食堂问题。经与相关部门争取对接,当前县财政困难,优先保障学校日常运转和教职工工资,暂时还不能解决食堂资金短缺问题,希望您能理解。县教育体育局将阿乌小学食堂建设项目的情况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反映,力争获得上级资金支持。
三、办理结果
下一步,县教育体育局将紧盯上级项目资金,一旦符合条件,优先将阿乌小学食堂建设列入项目申报,以争取资金支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蕊 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