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县第十八届
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大哨村委会小新村村民小组老年人娱乐健身广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内容
您的建议提出:大哨村委会小新村村民小组是典型的彝族村落,全村51户210人有文艺队3支多次参加文艺演出并获得名次,但老年人无活动场所,建议为小新村老年人建设一个健身娱乐活动广场。
二、办理情况
近年来,石林老年体育工作在组织网络、场地设施、骨干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乡镇(街道)、农村基层基础建设还相对薄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经常自愿、重在参与、就地就近、有益健康”的原则,加大对乡镇农村老体事业的帮扶指导、组织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按照大哨村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小新村村民小组老年建设项目按照审批程序由大哨村今年提出申请,县教育体育局将积极向市老年人体育协会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将该项目纳入次年老年人体育项目中重点组织实施。
三、办理结果
县教育体育局将积极为该项目争取支持。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体育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水平。
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韩继锋 0871-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