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01号 提案答复的函
赵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宣传栏监管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作为主管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牵头部门,对全县宣传阵地的管理,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在追求宣传效果、宣传手段、宣传方式上面日新月异,花样百出。自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全县公园,广场,绿地各式各样的广告牌宣传栏随处可见,从一定程度上面确实影响了城市的美观以及产生年久失修的安全隐患,2024年7月至8月,石林县多部门联合行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长期存在年久失修的户外广告进行排查清理,现已将部分陈旧广告,高楼广告拆除,比如顶德顺酒店旁楼顶广告,彩色喷泉环岛内药房楼顶广告。对存在安全隐患,常年无法维修保养的部分广告进行了拆除,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同时,公交车站台、路牌、指示牌等相关公益广告,因设置审批管理权限不在宣传部门,宣传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同时,因近些年财政困难,部分年久失修的陈旧广告没有及时进行更换,也对市容市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下一步,宣传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对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设置户外广告相关事宜进行主动介入,积极沟通,做好提醒督促和工作联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许奇,15911659339)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