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6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05 09:31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汤学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巴江滨河休闲步道与机动车道平交路口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实施巴江河沿岸绿道建设前设想沿河绿道与市政道路的交叉口全部采用下穿式无障碍贯通设计,以提高市民体验感及安全性。在与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后,发现部分路口由于路基及桥墩等原因无法挖掘通道。后来计划采取在巴江河上架设栈道来解决该问题,在征求水务部门意见后,水务部门提出反对意见,县水务局表示在巴江河上架设栈道会影响河道泄洪能力,因此无法实施该方案。故在绿道实际施工中,存在部分路口绿道与市政道路交叉的情况。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建设管理科 杨志谨6778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