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16号提案答复的函
伏小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强做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石林人参果品牌电商旗舰店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按照好产业和好产品需要好品牌来发掘品牌溢出价值的营运模式,建议在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石林人参果旗舰店,旗舰店必须涵盖石林特色农产品、餐饮、住宿,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石林旅游板块嫁接植入,进一步提升石林IP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力,做强做大石林特色产业。开设旗舰店,首先需要石林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品牌授权,或者石林国投与具备运营实力的企业合作开设营运;其次在营运过程中,必须建立相关奖惩制度,督促合作方提高营运效率,做强做大石林人参果旗舰店。”的建议,石林县国资委主动作为,按照深化石林县国企改革五年规划业务板块匹配要求,石林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公司”)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板块。
二、办理情况
2024年,在工信局的牵头下,借助“石林人参果”百强区域公用品牌和“石林人参果”地铁5号线专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农投公司向新型商贸经济勇敢的迈出了第一步。在石林县政府的见证下与云南买鲜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石林人参果品牌旗舰店运营合作协议》,开启了旗舰店的旅程碑,目前已经开通抖音旗舰店,农投公司计划以抖音旗舰店为切入口,逐步拓展销售平台,丰富平台内容,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石林旅游板块嫁接植入,进一步提升石林IP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力。截止目前营收已经突破10万元,正在稳步增长中,预计年底可突破2000万元。
三、下步工作
一是积极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信局,完成“石林人参果”的商标注册,完成电商平台“石林人参果”旗舰店的认证,扩大“石林人参果”地理标志和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企业规模。开设更多“石林人参果”旗舰店,从而做大做强做石林人参果区域公用品牌。
二是与各部门通力协作,整合全县农业资源,注入优质农业、文旅资源进入公司,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农业项目,做大企业营业收入及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燕 0871-67796676)
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