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38号提案答复的函
邓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处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全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处置方式,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加强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规定》《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要求,石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动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工作。
一、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为主线,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方式,不断提高我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一是摸底排查县内在建项目工程弃土和工程弃土回填数量,根据建设项目回填需要情况,在县内项目合理调拨回填利用,并加强运输行为监管。二是将回填剩余工程弃土利用到石林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和乐尔村光红砖厂、红译古建青瓦厂、大屯彩砖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完成县工程弃土的合理利用和处置。三是核准石林花桩坡建筑材料厂开展建筑垃圾(装修、拆除)运输、处置工作,该项目主要接纳处置我县建筑垃圾,目前项目正常推进,项目缓解了我县建筑垃圾处置压力,提高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二、加快建筑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和大件垃圾拆解处置项目,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2024年5月6日)研究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自我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谋划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多家企业联系洽谈。目前正与昆明全友工贸有限公司洽谈关于来我县投资建厂进行石林县建筑垃圾(装修、拆除)资源化利用工作,2023年12月5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水林一行4人赴昆明全友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考察调研学习,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针对来石林投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介绍了石林县资源化利用的简要情况和想法。2024年3月7日,昆明全友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松一行三人来到石林县调研考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资工作,根据石林县的实际情况,详细介绍了石林县目前建筑垃圾(装修、拆除)处置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要针对项目前期的选址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与企业一同前往项目预选址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洽谈工作有序推进中。
下一步,石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继续完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场所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对现有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运营,促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其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效率和水平。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政策,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健康发展。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安全和环保。继续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袁春霖 67798626)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