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增设和管理公共卫生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6年至2024年公厕建设及改造情况
根据“厕所革命”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市城市管理局任务,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积极开展公厕建设工作,2016年新建公厕29座,改造公厕34座;2017年新建公厕8座,改造公厕15座;2018年新建公厕7座,改造公厕2座;2019年新建公厕2座,改造公厕3座;2020新建公厕3座,改造公厕23座。新建公厕充分结合了石林县的本地文化和特色,功能完善,充分考虑了无障碍人群的实际需求和使用便利。2020年底以前实现城市主干道500-800米有1座、支次干道800-1000米有1座公厕(包括主次干道上建设的独立式、活动式公厕以及道路两侧建设项目配建公厕)、15分钟内可以入厕,县城二类公厕达到85%。云南省健康县城城市数据评价指标公共厕所设置密度每平方公里大于5座,目前石林县建成区公共厕所设置密度为每平方公里8座。
经与市城管局对接,石林彝族自治县2024年无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及新建或提升改造的专项资金。
二、公厕指示牌及标识的完善
按照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制定公厕指示牌及标识的相关工作要求,2018年县城市管理局安装公厕指示牌35块,结合创文复审工作的相关标准及规范,2020年县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加装县城公厕指示牌100余块,同时在公厕内的厕位门安装标识,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公厕设置第三卫生间,方便相关市民使用。同时完善公厕点位的系统录入,普通市民打开高德或百度地图,输入找公厕,便会显示距离最近的公厕点位,为游客如厕提供了方便。
三、机关单位、企业公厕开放情况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厕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22号)规定,住宅小区、机关单位、购物中心、银行网点、机场、医院、车站、码头、公交始末站、停车场等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管理。为提高市民入厕便利,2021年县城市管理局根据市城管局工作要求,组织全县机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在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免费开放公厕。全县共有27家具备条件的机关单位、25座加油站免费对外开放;部分宾馆酒店公厕可提供免费使用。
四、公共卫生间的管理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厕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公厕的建设管理。双龙集贸市场、万城阿诗玛集贸市场公厕的建设管理单位为市场监管局。我局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每个公厕配备了专门管理人员,督促公厕保洁员做好日常保洁,按时开放公厕,及时维护维修公厕设施设备。特别是针对人流量比较大的双龙广场(葱花广场),配备了一男一女两名管理人员,强化公厕日常保洁及维护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燕敏 0871-67786887)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