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670536101000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拟订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统筹协调、评估考核、整合配置全县艾滋病防治资源。组织贯彻执行好各级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政策措施。
12.组织实施全县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推进“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
13.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5.指导石林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一是搬迁提升鹿阜卫生院保障能力。项目预算总投资8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部分于2023年7月30日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临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部分于2023年5月完成可研、地勘、设计、环评、水保等工程完成,6月20日完成招标并施工,现已完成工程量90%,计划12底完成整体搬迁。二是积极推进疾控服务能力提升。5月30日挂牌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规划占用县公安局对面三角地带20亩土地搬迁新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可研、地勘、设计、环评、水保,取得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是推进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标建设。板桥卫生院、石林卫生院、西街口镇卫生院成功创建为省级甲等卫生院,长湖卫生院、圭山卫生院、西街口卫生院成功创建为省级乙等卫生院,其中板桥卫生院、石林卫生院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并投入使用。四是着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和管委会,成立以县卫健局长为组长的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起草印发《石林县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石林县医共体章程》《石林县医共体理事会章程》《石林县医共体监事会章程》,拟定工作任务、责任、内部运行管理、外部治理综合监管四个清单,草拟石林县医共体管委会统一财务、人事制度改革、酬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区域中心建设及管理、医疗业务管理等9个方案,初步确定在县人民医院原有信息化基础上升级改造并延伸至各协同医院和成员单位,建设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区域化共建系统、总院智慧医院建设共5大类16大系统110个子系统,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即安全防护31个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石林卫生院一个试点项目,实现石林卫生院与县人民医院的信息互联互通。
2.诊疗服务行为持续规范。一是支持重点专科建设。县人民医院产科、内分泌、神经外科等4个专科成功申报并遴选为2023年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县中医医院成功申报省级“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原有省级特色专科(针灸科)基础上,再建设省级特色专科(肛肠科)及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成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195家,妇幼健康监督检查3家,放射卫生监督检查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0余份,监督覆盖率100%。查处卫生健康违法案件36起,罚款金额51.4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21起,罚款29.80万元;职业卫生6起,罚款20.20万元;公共场所9起,罚款1.41万元。三是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打造县妇幼保健院“清廉医院”建设样板,组织廉洁从业相关学习50余次,参与人次3098人次,监督检查学习教育32次,实现对清廉文化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
3.公卫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全县居民电子建档覆盖率达到77.6%,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3.69%,高血压规范管理率98.82%;糖尿病规范管理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6.53.%,肺结核规范管理率100%。二是做好妇幼保健项目管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成率95.69%,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率83.3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7.16%,产前筛查率达到90.09%;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101.2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99.49%,婴儿死亡率为2.16‰,未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完成率达到46.4%,乳腺癌免费检查完成率达到48.8%。三是做好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规范管理布病病人174 例,包虫病病人2例。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常规监测1139人,完成2人存活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开展35家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完成率100%,对2家放射诊疗机构(县人民医院、石林卫生院)开展职业性放射疾病监测,完成自来水、农村饮用水、饮用水检测367件。四是推进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累计接种45680剂次,其中接种乙肝疫苗6171剂,接种卡介疫苗1494剂,接种脊灰疫苗7699剂,接种百白破疫苗6766剂,接种白破疫苗3285剂,接种麻腮风疫苗3589剂,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3084剂,接种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5210剂,接种乙脑疫苗 6275剂,接种甲肝疫苗2107剂,各种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及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五是继续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共组建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团队287个,签约医生人数377人,已签约服务人数138042人,签约履约率99.95%,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100%。
4.“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坚实有力。一是全力推进老龄工作。起草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上报县委审议。4家县级综合医院、7个乡镇卫生院均创建为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有石林天奇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石林杏林大观园养老公寓有限公司2家医养结合机构。二是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全县5家民办机构预设托位数285个,幼儿园预设备用托位449个,合计预设托位734个,基本可满足区域内极个别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入园需求。民办托育机构均开展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其中3家机构完成备案,1家机构被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命名为首批2022年度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并授牌,示范周期3年。三是认真落实利益导向政策。2023年落实计生惠民惠农政策11750人次,合计涉及兑现资金475.44万元;截至11月15日,发放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467户、育儿补助471人,涉及兑付资金146.28万元。
5.各项创建工作统筹推进。一是抓好国家卫生县复审。先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家卫生县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对省级模拟暗访发现问题和“四班子”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派单交办,截至11月6日,县四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开展现场督查14次,县国卫复审办发出整改通知41份,共1277个问题,完成整改1267个,正在整改10个;共发出问题清单4份,共156个问题,完成整改152个,正在整改4个;发出问题交办单3份,共7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抓好健康县城建设。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全县健康县城建设的总体目标、具体内容、行动步骤等。由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原有机制接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健康县城建设重大事项。组成督查组及时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督促各网格包保单位常态化开展好卫生大扫除等工作。三是抓好云南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完成前三年的死因分析报告和心脑血管分析报,健康细胞创建及更新194家,建设及修缮健康主题公园3个、修复健康一条街1个、建设健康小屋14家,全县96个村委会(社区)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完成75个村委会(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人员培训;对2020-2023年慢性病全过程管理工作进行查缺补漏,并再次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资料收集培训,8月份进行台账资料报送,做好年内现场验收准备。
6.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从县外引进医学类人才3名,满足我县消化内科、骨外科、精神科专业领域的人才需求;新增基层专家工作站13个,累计37个,现有心内科、泌尿外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老年医学、肿瘤科等25个专业38名专家到我县坐诊;申报立项4个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涉及肿瘤、新生儿、产科、影像专业领域,选派3名业务干部参加云南省紧缺人才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12名县级医院相关专业骨干医师对口帮带14名基层乡村医生;对所属单位选拔院长3名,副院长3名,交流使用院长3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和科教科、法治和行政审批科、公共卫生科、医政药政和中医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卫生人才分中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未独立,经费纳入局机关测算。
所属单位共13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机关)。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单位11个,包括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石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石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卫生院、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卫生院、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镇卫生院、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卫生院、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卫生院、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卫生院、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石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5.石林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6.石林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卫生院
8.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卫生院
9.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卫生院
10.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卫生院
11.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卫生院
12.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卫生院
13.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镇卫生院
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9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5人(离休0人,退休305人)。
年末其他人员37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0人。
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4,56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20.84万元,占总收入的25.1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3,132.24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74.3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3.19万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7万元,下降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4.09万元,下降6.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鼠疫防控专项市级补助资金、新冠核酸检测补助资金、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资金、妇幼卫生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拨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省级专项资金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321.08万元,增长4.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服务量提高,业务收入相应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32.55万元,下降71.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部分县级项目经费统一由县财政局拨付至各下属单位,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7,74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32.58万元,占总支出的81.75%;项目支出8,716.23万元,占总支出的18.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99.89万元,下降8.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28.78万元,增长6.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险缴费基数有所上调;各单位人员有所增加,医疗业务服务量提高导致相应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828.67万元,下降43.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妇幼保健院搬迁新建项目已基本完成、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省级专项资金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本年度无鼠疫防控专项市级补助资金支出、妇幼卫生专项市级补助资金支出、核酸检测经费支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支出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32.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9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41.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16.2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464.5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0607信息化建设4.00万元;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0.50万元;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78万元;
2013601行政运行1.19万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44万元;
2081002老年福利164.35万元;
2100101行政运行27.54万元;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9.91万元;
2100201综合医院2,293.74万元;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129.39万元;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85.76万元;
2100302乡镇卫生院504.33万元;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23.09万元;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1.32万元;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2.73万元;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1,171.77万元;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627.81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25.59万元;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423.54万元;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6.46万元;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5.76万元;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36.41万元;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3.00万元;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57%。与上年相比减少1,143.59万元,下降9.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妇幼保健院搬迁新建项目已基本完成、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省级专项资金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本年度无鼠疫防控专项市级补助资金支出、妇幼卫生专项市级补助资金支出、核酸检测经费支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支出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昆明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项目、支付党代表活动经费及报刊征订费,具体情况如下:
2010607信息化建设4.00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项目经费支出;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代表活动经费及报刊征订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3%。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老年福利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7.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09.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7.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96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81.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164.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65岁以上老人和部分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1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2%。主要用于系统内各机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火把节经费、第十二届民运会经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助经费、卫生科技人才培养补助经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定额补助经费、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经费、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项目经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医药发展、计划生育等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100101行政运行21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18万元,公用经费28.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失业保险,单位正常运行的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等支出;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17.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爱卫办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助经费支出;
2100201综合医院179.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县人民医院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218.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县中医医院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85.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立医院卫生科技人才培养补助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
2100302乡镇卫生院2,031.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乡镇卫生院相关支出;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17.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补助、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的实施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保险费用等;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77.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预防性从业人员体检及卫生检验检测补助;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199.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经费;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584.14万元,主要用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878.0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20.38万元,主要用于结核病防治、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包虫病防治、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392.54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3.81万元,主要用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复审工作专项经费、饮用水监测和地方病防治经费、贫困孕产妇救助经费、危重患儿救助经费支出;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5.76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的实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支出;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35.7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经费、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补助经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经费、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补助经费、一次性生育补贴经费、育儿补助经费、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经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补助经费、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经费、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经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7.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7.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工伤保险、退休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3.00万元,主要用于敬老节走访慰问特困老人经费支出;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9.99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中心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失业保险,单位正常运行的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用于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项目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494.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决算为3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9.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68%,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决算为5.5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62%,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决算为2.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9%,完成年初预算的6.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决算为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决算为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缩减各项“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70万元,下降1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9.97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27万元,下降8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1万元,增长169.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疾控中心购置了一辆疫苗冷链运输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本年度多半用事业收入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各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缩减各项“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局机关对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石林县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场调研工作、昆明市卫健委专家组开展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市级对石林县国家卫生县复审第一轮督查工作等11项工作进行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为疾控中心购置了一辆疫苗冷链运输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卫生县城复审、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护、公共卫生应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卫生健康项目实施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县城复审、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医疗卫生暨案件查办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5万元,比上年增加2.41万元,增长4.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在职人员增加1人、监督局在职人员增加2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7,67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33.61万元,固定资产26,393.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983.98万元,无形资产1,855.8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2.7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8.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7.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8项,账面原值170.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7.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670536101111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40827033526901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82703354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