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670531600401000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失地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养老保险费归集和扣缴、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个人账户管理、档案管理、并负责报表统计、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领取待遇及认证等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办)社保所(中心)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承担被征地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宣传、管理和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营运、监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及统计以及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培训。
4.做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参保扩面情况
截至12月31日,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315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计划13.80万人的100.23%,新增参保人数1165人,其中转移转入70人;退保人数2046人,其中转移转出91人,死亡退保1955人;保费收入税务征缴完成3757.67万元,完成目标进度的96.07%。
2.基金财务收支情况
1-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70.58万元,其中个人实缴保费收入3757.67万元,转移收入36.2万元,利息收入13.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943.92万元;基金支出13325.59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5959.6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6515.57万元,退保支出567.49万元,转移支出21.49万元,丧葬补助支出260.03万元,退费支出1.35万元。
3.工作开展情况
①紧盯目标,稳步推进,基础保障水平更加有力
一是扩面增效提前完成。严格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23〕35号)、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昆居保通〔2023〕1号)文件,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分解下达目标计划,督促乡镇(街道)认真落实落细。截至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3万人,完成市局下达13.80万人目标任务。
二是待遇保障足额发放。加强待遇发放事前、事中、事后分析研究,强化协调联动,简化业务流程,畅通网端办理,确保待遇发放及时足额,确保群众基本养老权益。1-12月,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13亿元,目前在册领取待遇人数稳定在3.6万人;10月份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为符合条件的36072名城乡居民提高当月养老保险中央基础养老金,发放资金18.03万元;为全县符合补发条件的35890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补发中央基础养老金,发放资金54.62万元。
三是帮扶救助全面落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强与上级、与残联、民政等主管部门的“纵向”、“横向”联动对接,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识别手段,对1-3级残疾人、低保、特困、返贫致贫四类重点群体及时分发乡镇(街道)协同办理参保入档,精准识别,精准补助,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弱势群体“应保尽保”,符合享受补助政策条件的对象“应发尽发”。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有6493名“四类人员”完成参保登记工作,1-12月政府补助代缴养老保险金额57.57万元,受益群众3316人,其中,通过今年12月数据核查比对,新增残疾人参保登记136人,参保系统新增残疾人标识1375人。
四是被征地人员权益充分保障。严格落实《昆明市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和《昆明市被征地人员身份确认办法(试行)》,强化审核把关和权益保护,为45名符合失地保障条件的参保群众补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14.7万元;认真履行人社部门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职责,1-12月拟定5批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说明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收缴5批5宗130.08亩土地失地农民保障金400.84万元,涉及被征地人员507人,初审26人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范围;积极协调督促推进失地农民保障金清欠工作,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下发整改方案、上门协调催缴等形式,1-12月共完成失地农民保障金清欠资金上缴市级1446.568万元;积极协调处理鹿阜街道被征地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到鹿阜街道开展工作调研2次,到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调研1次。
五是政策宣传深入开展。结合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社保扩面增效、“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人社系统“挂包帮”、“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模式,精心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制作和对接投放相关宣传产品,以专场宣传、融媒体、微信公众号、汉彝双语“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对《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参保条件、缴费档次、缴费补助、待遇资格认证等内容广泛宣传,将普惠制度、惠民政策送到村村寨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村村通”、“掌上通”、“人人晓”,对进一步巩固城乡养老保险政策知晓度和提升参续保率、在线认证率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助力作用。1-12月,制作城居保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1批次,制作电子宣传册2期,开展线下专场社保政策宣传1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份,受理群众咨询2860人次,宣传播放“村村通”汉彝双语“大喇叭”2批次。
②紧盯底线,织密内网,社保基金运行更加安全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办法,把好政策执行“制度关”。严格执行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业务变化情况,对照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核心业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适时修订完善《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内部控制制度》,《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内控稽核制度》等制度办法,健全覆盖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管控,坚决杜绝搞变通、暗箱操作等现象,以制度化实现社保基金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二是强化细化人员管理,把好岗位管理“授权关”。依据人社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3.0版岗位设置规范,坚持分级负责、岗位制衡、系统赋权、风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统筹人力资源,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三级业务审批制度,业务经办全流程、全过程中执行初审、复核岗位交叉授权机制,以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确保严格落实初审、复核、终审制度;岗位变动严格按流程上报岗位权限配置、新增、变更、冻结、注销申请程序手续。认真执行定期轮岗制度,今年以来全局共开展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轮岗两批次。
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宣传,把好经办人员“教育关”。以全国人社系统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年为契机,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通过要情案例通报、会议、提醒谈话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管理规章学习和案例警示教育,通过“警”,告诉干部职工什么不能做;通过“示”,告诉干部职工应该怎么做。多措并举震慑心存侥幸、强化纪法威严、提升纪律自觉,引导干部职工自警、自省、自律,进一步增强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是对标对表、主动认领,把好审计检查“整改关”。对上级审计、检查核查等反馈的业务经办存在问题,一律按照“不遮丑、不护短”原则,主动接受、照单全收,及时研究分析,细化整改方案和时限,分解到人、督办到人,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就存在问题外延业务经办全流程开展全面梳理和自查,发现问题一律不折不扣加以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经办水平,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今年以来,共接受和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交叉检查、基金评估、内控自评等共4次,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社保基金等重大违规违纪情况。
五是全面排查核查,把好待遇“资格关”。1-12月核查疑点数据13批,完成疑点数据整改处理271条,核查完成率100%;1-12月开展待遇资格核查35751人次,并率先在全市探索开展待遇资格抽查核查工作,对板桥街道下冒水洞村、石林街道海子村128名领待人员全量样本进行实地抽查,抽样抽查完成率100%,抽查未发现违规领待情况;依法开展稽核追缴工作,加大对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服刑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分类分级、有序处置原则,通过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进社区、进村组、进监区,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依法追缴,今年以来,共计开展追缴29人次,发放告知书9份,收回违规资金17人次,金额3.76万元。
③紧盯重点,加强管理,干部队伍素质更加过硬
一是制定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考勤管理规定》。《规定》对工作时间、上班签到、报告制度、病(事)假、结果运用等考勤管理事项作了细化明确,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全面实行AB角替岗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实行离岗AB角替岗制度,在不违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前提下,由个人自行结对B角人员,本人请假(外出)要有对应B角顶岗;非特殊情况,不得AB角同时请假或外出,实现人员“离岗”业务“不脱岗”。
三是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制度。认真落实经办岗位定期轮岗风险防控规定,按照德才兼备、实干担当、科学配置、廉洁高效的原则,制定实施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分别于今年4月、10月开展选拔任用中层干部2名、工作人员轮岗2批次,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了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环境。
四是着力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制定政务信息考核报送规定,实行定量定月到人举措,并执行报送审签制和通报制。督促各科室围绕工作开展情况、社保政策、特色亮点等认真总结归纳,积极撰写政务信息,加大对外宣传,传递社保惠民政策措施。1-12月共上报政务信息40条,调研报告1篇,被有关部门采纳刊载7条。
五是加强办文管理,改进办件分发督办流程,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1-12月共办理收发文2000余份,及时做好收发、登记、分解分发、督办、审核工作,1-12月共上报省市县各类材料100余份;完善经费、基金财务审批报销流程,改进差旅费支出模板,规范办公用品领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资产管理完整、经费支出合规、社保基金支出安全规范。
六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经办水平。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危机意识,充分采用自学与集体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积极参与各级业务培训、比武练兵,切实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以学习找差距、促落实,着力解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全年共参加各类业务培训80余人次,到其他县区开展学习考察2次。
④紧盯实效,提升服务,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扎实
一是按照省、市、县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要求,结合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着力聚焦“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切实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当家事,替家人着想,为家事操心,用“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真正使参保群众舒心、安心。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整治“躺平式”干部、窗口“懒庸推慢浮”等作风顽疾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一网通办”、“一把手走流程”为契机,持续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让办事流程再优化、再简化,持续提升经办服务的“质感”和“温度”,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服务,经办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通过持续加强行风建设和窗口服务,塑造城居保经办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二是认真落实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筑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理念,顺应群众期盼,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社保服务先锋队“上门服务、贴心服务、暖心服务、高效服务”,坚持社保服务先锋队“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上门便民服务,做好社保政策、办事流程、服务渠道等内容的宣传和指导,使广大城乡居民“看得明、听得懂,算得清、办得了”,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社保服务成效,全力构筑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品牌。1-12月共开展“康乃馨”服务活动59次,服务人数1019人,协助帮助老年人办理社保业务339人次。
⑤紧盯核心,务实担当,组织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一是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1-12月召开支部委员会3次,党员大会5次,开展党课教育9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90余次,全面完成党员“三双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廉政谈话2次,排查登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10人次。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党内活动,进一步严肃政治生活,建设良好政治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国务院、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局务会会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是夯实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行动指南,以一名共产党员标准努力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带头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党员先锋执行力和战斗力。今年新选拔任用2名共产党员担任中层干部,通过以点带面、模范带头、党建引领经办业务开展,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业务能力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加快,政务服务明显高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稽核科,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GK1-GK11)
备注说明: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74.78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44万元,增长8.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4万元,增长8.26%;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一是每年事业单位人员薪级工资调标及2023年我单位有人员调入调出产生差异,二是2022年低保特困人员市级财政承担的代缴资金2023年才下拨。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6万元,占总支出的88.76%;项目支出21.22万元,占总支出的11.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万元,增长8.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2万元,下降4.13%;基本支出下降的原因:一是2023年人员调出调进产生的差异;二是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生活补贴)财政直接按项目资金收入下达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纳入项目预算支出,而2022年由县就业局按季度拨付到各单位;项目支出增加21.22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生活补贴)财政直接按项目资金收入下达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纳入项目预算支出,而2022年由县就业局按季度拨付到各单位;二是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代缴资金算我局的支出项目。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6%。本单位实有人员10人,人均0.71万元。具体指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支出115.95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2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9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3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1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1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80107市级下拨2019年社保征收管理经费支出0.12万元;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支出1.44万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收入5.97万元;
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3.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174.78万元相比,增加13.88万元,增长7.94%,增加的原因一是202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生活补贴)5.97万元财政直接按项目资金收入下达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纳入项目预算支出,而2022年由县就业局按季度拨付到各单位;二是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代缴资金13.65万元算我局的支出项目;三是1.44万元是财政追加的用于支付由我单位承担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5%。主要用于具体明细如下: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支出117.39万元,占总支出188.66万元的比重为62.22%,主要用于2023年度石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2万元,占总支出188.66万元的比重为2.29%,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9万元,占总支出188.66万元的比重为8.53%,主要用于2023年度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3万元,占总支出188.66万元的比重为2.98%,主要用于2023年度在职人员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97万元,占总支出188.66万元的比重为3.16%,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
2083001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13.69万元,占总支出188.66万元的比重为7.26%,主要用于2022-2023年度市县两级财政为我县低保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2023年度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1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万元,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二是公车改革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无保留公务用车,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及接待费实行按单据实报销制度,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接待批次及人数;2023年疫情放开,接待五华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人员来我局开展基金交叉检查一批次12人,接待费用0.06万元;接待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人员来我县开展业务交流、“链式”主题党日活动一批次,16人,接待费用0.08万元,两项合公务接待费用0.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五华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人员来我局开展基金交叉检查一批次12人,接待费用0.06万元;接待宜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人员来我县开展业务交流、“链式”主题党日活动一批次16人,接待费用0.08万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8.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万元,固定资产7.4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3万元,下降28.25%,主要是2023年固定资产产生折旧费用。
流动资产减少18.6万元,减少93.89%,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五险一金,事业人员30%的绩效工资及低保特困人员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费在2023年做了支出;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GK13—GK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670531600401111
(2023年决算公开)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公开报告单位版(万元为单位)2024082710180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