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石林县非煤矿山领域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公示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石林县非煤矿山领域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矿山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大对矿山恢复整治工作的投入和督导力度,切实巩固提升石林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石林县保留矿权33座,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12个,饰面用灰岩8个,建筑用砂5个,石灰岩1个,页岩矿1个,砖瓦用页岩矿1个,砖瓦用粘土矿1个,其它粘土矿1个,地热水2个,玄武岩矿1个。其中,过期采矿权22个。
全县在建矿山企业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足额预存矿山地质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制定恢复治理计划,积极开展矿山恢复治理。若未按要求进行生态修复的,停止受理矿业权延续、变更、转让登记申请。截至目前,全县矿山共完成恢复面积6600余亩。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