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90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290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芳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乃古花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风景名胜区是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按照《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年(修编)》,石林风景名胜区分为一个中心区(旅游服务中心区),七个景区。七个景区分别为大小石林景区、乃古石林景区、月湖景区、长湖景区、大叠水景区、石厢子—仙女湖景区、蓑衣山—文笔山景区。其中乃古石林景区片区规划面积62.81平方公里,特级保护区0.88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12.05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28.03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21.85平方公里。
2007年6月,石林成功申报为世界自然遗产,乃古石林喀斯特遗产提名地面积占9.86平方公里,其中游览区定位为世界自然遗产展示地,2020年8月乃古石林景区被列为国家级AAAA级景区。
为更好的做好世界自然遗产环境整治工作,2006年乃古石林景区租用土地127.17亩,2009年乃古石林景区再次租用土地122.74亩。乃古花海于2012年试种,2013年大面积种植,到今年已种植12年。花海种植面积约97亩,主要分两季,三月油菜花,十月波期菊(格桑花、当地人又称“国庆花”)。经过多年的培育,石林喀斯特地貌与花海交相辉映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乃古赏花深入人心已成为石林人生活一部分,“乃古花海”同时也得广大游客的喜爱,成为昆明旅游网红打卡点,是石林旅游的一张名片。
二、办理情况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一直重视乃古石林花海品牌的经营管理,在严格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地展示地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乃古石林景区的景观提升工作,致力于“差异化”打造景区及周边产品,以提高景区核心竞争力,提升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
近年来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积极与意向企业就乃古花海项目相关事宜进行了多次对接洽谈,和意向企业设计团队多次现场踏勘,经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2006年租用的98.5亩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2009租用的土地122.74亩,目前种植树木及绿化的土地 66.12亩土地性质为林地。依据(国办发〔2020〕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因目前的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用途,暂时无法落地。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上位规划及土地用途做好乃古石林的油菜、波斯菊的栽种、管养工作,提升乃古花海品质,进一步提升景区竞争力,提高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石林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毕艳华、李丛宾,0871-67711439)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