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70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7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彦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石林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时专家考察走的山路(石黄牛至石林风景区大石林)段改造成生态健康步道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时专家考察路线位于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核心区范围内,专家考察沿线分布着诸多地质遗迹,包含了多样的剑状喀斯特形态。石林喀斯特展示了二叠纪以来四个主要地质时期的喀斯特演化阶段特征。石林发育历经了从早二叠纪末、中生代末—始新世、始新世—渐新世、中新世—现今,目前所展示的是上述四个时期石林的继承、叠置和替代的结果。石林喀斯特发育在云贵高原腹地之滇东喀斯特高原上,高原面起伏较为缓和,切割轻微,海拔高度在1,700米~1,950米之间,仅个别山脊、山峰海拔超过2,200 米。石林申遗专家考察路线广泛发育类型多样的高原喀斯特地貌,其中以剑状喀斯特最为典型。该路段开阔起伏的溶丘洼地地形中,石林成片分布于山顶、斜坡、洼地和湖泊之中。望城山、石厢子、仙女湖等地质遗迹具有突出的科学和美学普遍价值,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严格保护。
二、政策依据
根据石林喀斯特保护、管理和展示的要求,结合石林喀斯特遗产地各级分区的具体情况,对遗产地内十种设施建设类型提出具体控制管理限制;此外,不合理的旅游活动和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会对遗产地保护产生威胁。为了控制人类活动对遗产地突出价值的影响,将各遗产地现有的人类活动和可能发生的一些人类活动分为旅游活动、社会经济活动、科研活动、管理活动四种类型,分别进行控制与管理。
石林申遗专家考察线路位于石林遗产地核心区,需要进行严格保护,维护其天然的原生系统形态,保持森林植被、地形地貌的原生状态,保障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和完整性,禁止一切人工建设活动;严禁开山采石、非法捕猎、砍伐林木,区内农田应逐步退耕还林,严禁向区域内自然水体排放未经处理和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科普考察活动,应严格限制其规模;对现状的公路等交通设施应加强景观绿化,道路养护要注意对周边环境的保护,降低干扰;不得在该区内新建道路。
三、办理情况
(一)按照面商及代表答复的反馈意见,在仙女湖、望城山和石厢子制作安装三个科普牌。
(二)在沿线的关键节点安装4个方向标识牌。
(三)对石林申遗专家考察路线进行简单修整,难以通行路段进行疏通。
四、下步计划
(一)加强宣传。遗产地的展示、宣传与教育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世界遗产委员会对各遗产地的要求,旨在通过展示、宣传与教育活动, 提高公众对世界遗产及其价值、保护必要性的认识,了解遗产面临的威胁,增强公众对遗产的理解和尊重,提升全社会共同保护和传承世界遗产的理念和认知。
(二)强化保护工作。完善遗产资源保护措施,实施环境整治,加强旅游服务和游客安全管理,加大遗产地的监测力度,加强对反映突出普遍价值载体的保护力度,确保石林喀斯特的突出普遍价值得到完整保护。
感谢您对石林风景区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黄金,0871-67711439)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