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12号
建议答复的函
毕有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缮当甸村委会革宜村村内坍塌路基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甸革宜村村内主道,因村内道路硬化时没有做好路基挡墙加固,水泥路下面的土基已坍塌22米长,造成部分路面无基础支撑,如果不及时解决,路面随时有塌方危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村民强烈要求进行修缮。建议修缮加固3米高的石挡墙路基,安装护栏,保障道路安全,需资金约55000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向县人大争取资金5万元用于修缮加固坍塌路基,项目已完工,目前已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圭山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毕云祥,0871—67731008)
圭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