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94号
建议答复的函
田会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拖湾村村内道路进行硬化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拖湾村隶属于圭山镇法块村委会,近年来在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下,在村委会的带领下,村子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村内尚有3.2公里道路没有硬化,不利于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建议对圭山镇法块村委会拖湾村3.2公里村内道路进行硬化。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做好拖湾村村内道路硬化工作。
(二)目前,已把该项目列入镇农村公路管理站项目库。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步将多方筹措资金,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支持。
感谢您对圭山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毕云祥,0871—67731008)
圭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