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答复的函
徐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大村村委会南小村人饮过滤池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可乡南大村村委会南小村现有1350人,饮用水主要是村后的龙潭供应,日常供水为龙潭水流入水池后直接供村内人饮,到雨季后龙潭水因降雨会变浑,影响村民饮水安全,群众意见较大。为解决村民饮水安全问题,需要建设一座过滤池过滤龙潭水后再供人饮。
二、建议办理情况
据调查,大可乡南大村村委会南小村人饮用水水源点有村龙潭和白龙潭水库两个,村龙潭旱季出水量不足时,村小组组织从白龙潭水库借着春耕生产放水时机,抽水配合龙潭使用,基本能满足南小村人饮用水问题。
2024年3月,石林县本地企业为解决南小村龙潭枯水期水量不够的问题,自发免费地为南小村打了一口深井,深度为239米,并配置了深井泵1台以及配套设备,抽到旁边的水池,再集中供到人饮管道,更好解决了南小村的人饮用水问题。由于县级财政比较紧张,现阶段暂时没有资金解决新建人饮过滤池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以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争取建设人饮过滤池,改善农村人饮水源水质和供水条件,切实解决南大村饮水安全问题。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周斌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