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37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3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秀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宜邑村水塘修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宜邑村内有一水塘,辐射灌溉面积上千亩,该水塘因年久未修,汛期难以蓄水,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耕地产量大幅下降。建议上级部门实地考察调研并补助资金修缮该水池。
二、建议办理情况
通过实地踏勘,水塘直径50米,现有水深3米,侧边渗漏,拟采用浆砌石砌筑挡墙护脚防渗,挡墙高3.5米,预算资金25万元。由于项目投资较大,需专项向上争取资金,目前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待下部争取到项目资金后及时组织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长湖镇人民政府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等方向,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尽早完成项目实施。村民小组要加强水塘日常巡查和管理维护,安装安全警示牌和隔离网,做好防溺水工作。通过广播、手机微信群等渠道加大节约用水和安全防范宣传力度,促进村民树立节约用水、防溺水意识,确保水塘的正常运行和村民的正常用水。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建华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