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文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窝子山村小型坝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湖镇祖莫村委会窝子山村小组是全县海拔最高的自然村,与西街口糯衣、圭山额冲衣相邻。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修建了待客处,硬化了村内道路,改善了生活条件。为乡村振兴奠定扎实的基础,但由于窝子山地理位置的原因,围绕窝子山村的发展,群众的生产用水成了很大的问题。为提高村民发展生产力,提升经济动力,窝子山村在村内需要修建小型坝塘,为村民生产用水提供便利。建议县政府投入资金10万元修建。
二、建议办理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水塘拟采用浆砌石砌筑挡墙护脚防渗,前期长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过预算,需资金约10万元。县人大常委会已安排资金5万元,村组已垫资完成施工,项目决算10.8万元。县水务局研究决定,向上争取资金补助4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收益村组筹措。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水务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尽快补助缺口资金4万元。村小组加强用水管理,加大节约用水和安全防范宣传力度,促进村民树立节约用水和安全防范意识。长湖镇人民政府加强指导,加强供用水管理,提高抗旱应急供水储备能力,确保村民的春耕生产用水。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徐勇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