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0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0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建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补助蝴蝶村农村民生饮水蓄水水窖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今年天气干旱,蝴蝶村村中水塘难以支撑村民用水需求,造成蝴蝶村人畜饮水困难。
二、建议办理情况
昆水通〔2015〕18号文件下达石林县“爱心水窖”补助资金495万,其中:补助圭山镇119.45万元,建设“爱心水窖”360个。缓解了圭山片区饮水困难问题,但自2015年后上级停止了“五小水利”项目建设,已没有安排小窖建设项目。2024年2月,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安排县级抗旱资金15万元,在蝴蝶村内开凿了1口抗旱井,日供水量100立方米。目前,县水务局没有资金安排新建水窖的情况,无法补助蝴蝶村农村民生饮水蓄水水窖建设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建议蝴蝶村群众自筹资金建设水窖,缓解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县水务局联合调度三角水库、红路口新坝向蝴蝶村供水,全力保障蝴蝶村人畜饮水安全。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龚建龙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