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竹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板桥社区辖区内自来水管网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桥社区人饮工程以者乌龙小黑龙潭为水源,1990年兴建工程从小黑龙潭取水,通过管网重力输水解决该社区的人畜饮水。由于工程仅通过简单处理从龙潭水出水口取水,取水口渗漏严重且无调蓄能力,村内给水管网及村前主管因建设年代久,老化渗漏严重。
二、建议办理情况
板桥社区人饮管网工程于2023年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项目评审,并且已列入石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交由石林县城市供水公司负责实施。目前由于项目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推进缓慢,一直未能推进至板桥社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水务局将积极协调配合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确保板桥社区供水安全。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曾月成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