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韩永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者乌龙村委会高标准育苗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基本情况
者乌龙村委会高标准育苗基地建设项目服务大者乌龙村三个小组1400多人500多亩水稻育苗任务。根据项目建设水、电、路“三通”要求,现在路、电已通。用水需从巴江河取用,由于巴江河水质差,不利于育苗用水。建议相关部门完善项目配套供水设施建设,帮助解决育苗基地用水问题。
二、办理情况
县水务局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村内管网改造提升,服务对象为人畜饮水。农灌项目主要为中型灌区内主管铺设及斗口以上主要取水口计量设施安装。且2014年来上级不再补助“五小水利”项目资金,田间工程主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群众种植区内供水设施由种植户自行搭接安装。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建议在政府投资完善的基础上,正常办理相关手续搭接供水管网,对不够完善的区域逐年向农业农村部门申报项目解决。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明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