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柳青、毕春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占屯村自来水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占屯村委会共有1个村涉及636户2014人,现状供水工程于2011年建成,供水水源为占屯老围水库,用IS80-50-200型号的水泵(Q=50立方米/小时,Pw=15千瓦),抽提至Ø15×3米的高位水池,然后自压供水到户。由于水源点位于村西边的占屯老围水库,并且水库周边多户村民长期居住,村民生活污水的排放对水库水质存在污染隐患,群众的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
二、意见办理情况
县水务局和石林街道办事处针对占屯村存在的人饮安全隐患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占屯村人饮抗旱应急。目前已投资13万元,开凿一口300米深的抗旱应急井,用于人饮供水,暂时解决了占屯村人饮安全隐患。同时出台了《石林街道办事处占屯村抗旱应急工程管护方案》,加强了工程建后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村民的用水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谋划占屯人饮项目,把占屯村的人饮供水变更为团结水库旁的石林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保障占屯村的人饮安全;二是多渠道争取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对占屯老围水库临近房屋的范围实施围墙或排水沟,防止生活污水排放入库,同时安装水库围栏,防止牲畜进入水库管理范围。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唐际清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