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答复的函
普丽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月湖水库治理与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月湖水库位于石林县城东北部,石林街道办事处月湖村,西街口镇雨布宜村之间,距离县城28千米。水库总库容1165万立方米,属月湖、老挖、茂舍祖、雨布宜、天生关等村的备用水源。由于近几年天气干燥,降雨量少,管理较为粗放,水位明显下降,出现水退地进等情况,村民打农药、施肥,会造成农药、化肥等残留物流进水库,造成水体污染,影响月湖水质。
二、意见办理情况
月湖水库原为天然湖泊,后被开发利用,水库东起绿水塘村,西南至跃宝山村,北临大、小雨布宜村,形呈弯月,东西长,南北窄,水面面积2.45平方千米。由于历史原因,多年以来形成水进人退、水退人进的情况,同时水库自建设之时至今没有开展管理范围征地工作,水库的管理范围一直以来未能明确,加之由于近年水库水位下降,部分水域面积内原来被划为基本农田,开展月湖水库的绿美河湖工作较为困难。县水务局计划以月湖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1911.70米为管理界线,划定月湖水库管理范围,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公示后,再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划定月湖水库的管理范围;二是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月湖水库的管理范围并公示;三是积极向上争取绿美河湖的相关项目资金用于月湖水库的治理与保护。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唐际清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