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
答复的函
杨金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石林县阿乌村委会下赵公庄村电排改造提升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阿乌村委会下赵公庄村民小组每年种植各种蔬菜1700余亩,鲜食玉米1200余亩,是阿乌村委会蔬菜种植最广的小组,是蔬菜产业发展的带动示范村组,2023年巴江河改造时原来的老抽水电排拆除重新建盖后,没有安装抽水电机及水泵等设施,造成电排无法使用,群众种菜等受到严重影响,蔬菜产业影响较大,群众意见较为强烈。为更好的解决村民的生产用水,大力发展蔬菜产业,使村民增产增收,电排改造迫在眉睫。建议对下赵公庄村抽水电排改造提升,将抽水电排的机组进行完善。
二、建议办理情况
2023年实施石林县巴江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清理整治和修建巡河道路时,对巴江河下赵公庄段上的老旧抽水泵站进行了拆除,后期村委会组织在原址上进行了恢复重建,但只建盖了泵房,还有泵机、配电柜等设备未能建成,制约了泵站功能的正常发挥。县水务局针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恢复泵站不能纳入河道治理项目中实施,并且因为涉及农业生产的泵站建设项目现已归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县水务局没有相应的项目资金安排,造成暂时无法恢复泵站。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县水务局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并同时对接联系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整合项目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感谢您对石林县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赵永刚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