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答复的函
昂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林民族中学学校路段增设交通标识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住建局相关科室联合县交警大队分管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多次带领交警大队民警进行了实地踏勘和专题研究。石林县民族中学位于石林县环城东路大坡厂村对面,学校东面为山坡,南侧为县委党校,北侧偏坡空地,西侧为学校正门,紧邻环城东路。环城东路设置双向6车道,道路中间设置了绿化带。目前,环城东路石林县民族中学路段设置了限速标志(40km/h)、禁停标志、减速带、学校区谨慎驾驶、地面车道提示标线、人行横道线及警示提示标志等交通标识标牌,但部分标志标牌陈旧不清晰,需要及时更新。
根据提案内容,结合石林县交通管理实际,县公安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紧盯问题,认真研究。目前,环城东路石林民族中学路段已设置了限速标志(40km/h)、减速带、学校区谨慎驾驶等交通标识标牌,在此基础上,我局认真研究《云南省公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根据《规定(试行)》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设置固定测速设备点、段的限速值,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应当不小于70公里/小时,其它公路不小于60公里/小时。因目前环城东路限速为40公里/小时,不符合设置固定测速设备点、段的限速值,不能设置测速设备。二是严格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石林民族中学为寄宿制学校,在周末上放学时段,县交警大队加大警力投入,加强环城东路石林民族中学路段的交通疏导指挥,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三轮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对接,组织警力到石林民族中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联合学校通过班级家长群、家长会等渠道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切实提升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
同时,县住建局将按照县交警大队相关要求做好市政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相关工作。如有不完善之处望给予积极献言献策,同时给予理解和得到支持。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 高凤琼 6778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