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答复的函
韩树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石林县香醍溪岸小区工程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1.协调开通香醍溪岸一期、二期的管道燃气;2.协调解决香醍溪岸一期、二期电力一户一表问题;3敦促万城公司完善二期各项基础设施设备,尽快验收达到接房标准。2024年8月7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召集万城公司、供电局、县工信局、县城管局、燃气公司及小区业委会在四楼会议室召开香醍溪岸相关问题答复会。会上明确万城公司抓紧电力施工并及时组织电力验收,于2024年8月底完成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万城公司及燃气公司尽快就燃气工程量及工程款进行双方确认,明确后期支付方式,尽快达成一致后第一时间开通燃气气。针对香醍溪岸二期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开发抓紧施工,尽快组织验收。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和消防服务站 李海军 6778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