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15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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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菊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资生态佳园小区消防设施无水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主要内容
内容:生态佳园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设施没有通水,为居民人身、财产的安全考虑。
建议:恳请上级相关部门督促解决中资生态佳园小区消防设施无水问题。
二、办理工作情况
(一)张菊梅代表所提建议,我局全部采纳。
(二)结合提案反映的问题,我局就中资生态佳园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要求物业及时整改,该小区消防设施已于2024年7月15日通水。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消防部门对各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消防部门进行处罚,同时在信用综合评价时进行扣分处理。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房地产管理所 王玲燕 6778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