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彦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环城西路片区路灯照明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对老旧城区内类似县妇幼保健院至西城大道红桥村路口等路段照明路灯进行改造修复十分符合当前该片区经济发展需要,对石林城市市政道路联通建设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县供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对该路段现场多次进行了实地勘察。您提出建议非常合理,县妇幼保健院至西城大道红桥村路口道路沿线周边来往车辆较多,且周边学校、医院、单位、居民小区和商业区等都比较集中,尽快恢复该条道路路灯照明,将有利于提升石林的城市形象,连通周边村庄,方便居民生产生活,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减少交通出行安全隐患。但是要恢复该段2000米道路照明路灯,要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针对您建议的内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相应建设配套资金,尽快报请通过后组织实施该段道路照明路灯修复工作,争取早日对县妇幼保健院至西城大道红桥村路口路段照明路灯进行恢复。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王家顺 0871-6778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