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84 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84 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水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老旧小区外墙砖脱落引发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泉社区范围内的64个小区大部分均于1992-1996年建成,建筑外墙都采用墙砖做装饰,因建成时间长达30年之久,外墙砖出现脱落现场,其中农行小区较为明显。外墙砖脱落对建筑结构质量安全无影响,但脱落过程中会对处于正下方的人员造成危险伤害,对车辆等物品造成财产损失,持续存在人员安全及财产安全隐患。经调查了解,已建成的64个小区的房屋产权及使用人均为住户业主所有,产权清晰,建成初期无政策要求必须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二、办理情况
根据对龙泉社区范围内的64个小区建设情况及现状调查了解,结合既有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相关政策及省内外相关工作案例,对消除老旧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一是由住户居民集资对外墙瓷砖进行修缮。涉及老旧小区产权方及使用方均为住户,又无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每家每户对修缮费用进行分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将满足要求的老旧小区纳入石林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范围内,利用政策支持对建筑外墙进行改造提升,消除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由职责对口科室持续跟踪石林县老旧小区老旧建筑建筑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对符合老旧小区要求的隐患建筑物及时提升改造。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和消防服务站 李海军 6778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