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水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县广播电视局办公楼旁8户住房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广播电视局办公楼旁的住房属广播电视局职工宿舍,建盖于1992年,共有8户人家居住。该房屋由于屋面漏水、水管老化、年久失修,变成了住户的烦心事、揪心事。
广播电视局职工宿舍已列入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名单,本年度已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36万元用于老旧小区主体改造。
二、建议办理情况
接到建议后,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文件精神及政策,多渠道进行资金筹集:一是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县级配套资金;二是积极争取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的“属地政府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完善居民合理分担,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居民自行出资进行改造。
三、下步工作方向
目前,本年度老旧小区的主体改造已在进行招投标,待招标完成,将进行县广播电视局职工宿舍的老旧小区改造。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王浏 6778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