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水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龙泉社区蚊子口小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蚊子口居民小区有住户176户,556人,属80年代末建盖的老旧小区。由于建盖时间长,小区内10余条排水沟裸露,居民的生活用水、污水全部排入排水沟内,一到夏天苍蝇、蚊子乱飞,臭气熏天。多数人家的屋顶相继出现漏雨现象,在屋顶用彩钢瓦加盖。
为进一步遏制加盖现象及改善小区环境,提高小区居民群众居住水平,建议上级部门将蚊子口小区纳入旧城改造范围。
二、建议办理情况
接到建议后,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文件精神及政策,积极申请将蚊子口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石林县近3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均为上级补助资金,根据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计算,户均补助资金不足五千元。蚊子口小区为别墅小区,户数多,面积大,仅使用补助资金不足以进行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保障类”改造,存在住户自筹资金比例过高问题;自2021年开始,我局在下一年度的老旧小区改造申报中均将蚊子口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申报范围,但在省住建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进行的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评审中,蚊子口小区户均建筑面积过大,不予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经4年时间多次与上级沟通,蚊子口小区已纳入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三、下步工作方向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目前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36万元,用于进行给水一户一表改造及单元楼屋顶防水改造,待后续其他资金到位后进行蚊子口小区的改造。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王浏 6778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