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水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阿诗玛东路140号农行小区宿舍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阿诗玛东路140号农行小区宿舍,建盖于1992年,共有10户人家居住。由于农行办公楼卖给私人老板,这10户人家屋面、水管漏水、电线老化无人管理,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
阿诗玛东路140号农行小区宿舍已列入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名单,根据改造需求的迫切程度,该年度到位的补助资金211万元用于其他迫切需要改造的两个小区。
二、建议办理情况
接到建议后,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文件精神及政策,多渠道进行资金筹集:一是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县级配套资金;二是重新包装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三是将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单列出来,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四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的“属地政府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完善居民合理分担,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居民自行出资进行改造。
三、下步工作方向
目前,该年度老旧小区的缺口资金已有眉目,待资金到位后会积极进行阿诗玛东路140号农行小区宿舍的老旧小区改造。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王浏 6778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