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3号 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3号
建议答复的函
胡永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乐尔村增加太阳能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情况
乐尔村目前还有部分路段没有路灯,群众出行不便,建议相关部门增加太阳能路灯数量50盏。
二、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乐尔村增加太阳能路灯的建议,事关群众出行安全,关乎百姓幸福指数,石林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安排城管中心到村内进行实地调研,并寻找可行性解决方案。同时2024年初,石林街道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目前乐尔村已申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00万,资金已下达,目前正在实施招投标,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村内路灯安装,预计12月底竣工。
感谢您对石林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钏金星,0871-67701472)
石林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