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4号 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4号
建议答复的函
王红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水塘铺村池塘填埋改成休闲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情况
水塘铺村村子中间暨尹志光家门口池塘由于近年来村子发展的需要,原来的进出口水道已改道,该池塘已经失去了灌溉利用价值,反而因旁边空地时常有农产品交易而形成了安全隐患,又因塘子里的水无法排除,常年积累,形成臭水,影响村容村貌,现强烈建议填埋该池塘,并配置相应设施,使其充分发挥价值,便于村民休闲娱乐,也排除了农产品交易安全隐患。
二、建议办理情况
经石林街道水塘铺村委会和下乡联系组实地查看和会商,认为将水塘铺村内池塘填埋作为休闲场所,可以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场地,有实施的必要性。但因目前水塘铺村委会经济条件一般,难以筹措实施项目的资金,加之目前正处雨季,池塘储水较多,填埋难度大,当前项目还不具备实施的条件,待村委会通过自筹或向上级争取资金、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后再实施该项目。
感谢您对石林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代伟,0871-67701472)
石林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2日